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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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黛玉笑道:“你们家老二媳妇,可是王少卿的二女儿?”

“正是王敬美家的千金,她的苏绣之技堪称一绝。”凌云翼拈须笑道。

不多时,王世懋的女儿王氏便来了,黛玉便让何晓花,先教她使用缝纫机。

在允修的改造下,如今的缝纫机,如论是在外观装饰上,还是内部机括适配上,都有了很大的改善。

为了保障玉燕堂,拥有缝纫机绝对的市场先发优势,不被别家复刻了去。主件中的引线针、织梭、定布石、齿轮、踏轮板、机座等各个要件,都分给数百个工场定制,目前已经完成。

王氏也是心灵手巧之人,初次接触缝纫机,很是茫然无措,在何晓花的悉心指导下,不出半个时辰已经会穿线、换压脚、缝直线了。

“夫人,这缝纫机真好用,不知可有市卖的?”王氏问道。

黛玉笑道:“这个暂时不对外售卖,等我们的羽绒袍,从军用扩展到民用之后,售卖出五十万件以上,再考虑对外销售缝纫机,价格大约在五十两一台。”

王氏不由啧舌,“一台松江织棉机,二两银子就能买到,单人提花机也只要五两,这个缝纫机更为小巧,却要五十两。”

“这个缝纫机是以精铁为枢机,借齿轮转动,需要铁匠淬铁,镗床雕琢机括,木匠打造案板,耗材巨大,常人无法轻易仿冒,故而价高。

一人踏之,片刻就能成衣数件,省工力十倍。较之传统的针黹,虽然初期价高,但其利长久,拥有一台可为全家生计,三年就可本息尽复。”

那一边梅澹然却对着甲胄发愁:“羽绒袍与甲胄简直相克,羽绒蓬松才保暖,却不利关节弯转,阻碍展臂开弓。而且作战体热,汗气黏在羽绒袍上,湿冷交加,反为大害。根本就无法按照常衣制版。”

凌云翼是经常穿甲胄的人,他建议道:“若不做一袭袍,而作一件紧身夹袄,穿在戎服之外,甲胄之内。另外在肩、肘、腋、膝部改良,做成护臂、护膝款,最好既保暖又贴合身形。”

允修灵机一动,拍手道:“既然胸背处用整片夹袄,那还是分区衍缝,只是区隔再细小一点,避免过渡蓬松。另外在手臂、足胫处,内衬用伸缩布料贴合肌肤,外层用粗磨麻布,防止甲胄滑脱。”

“先按这个做出来试试,不合适再继续调整。”黛玉吩咐道。

一群人立刻行动起来,此时王氏就根本插不上手,只能跟李娇倩一起,慢慢填充鸭绒。不出两刻钟,紧身夹袄就做好了,紧接着伸缩棉做的两条的护臂,两条护膝也都做好了。

凌云翼亲自到屏风后试穿,走出来后,惊奇地发现这护臂和护膝竟然贴合里衣,不会松脱。

“我去院子里耍一套凌家枪法试试。”凌云翼套上甲胄,拿起红缨枪,去了院子里。

众人纷纷到廊下观看,凌家的演武场不大,不能跑马,只有八丈见方。

李娇倩看到六十有七的凌尚书,鬓染秋霜,身披玄铁重甲,还能将红缨枪舞得虎虎生风,叹为观止,她素来爱慕英雄,不禁赞道:“哇,凌尚书真让我见识到了什么是‘缨穗翻赤炎,枪尖点寒星’。”

在岭南训练时,张允修也是被这一杆长枪,虐到浑身是伤,如今未婚妻竟对凌尚书大肆赞赏,让他心中不爽。

于是他咬牙掠步向前,猿臂轻伸,从兵器架上摘了一杆亮银点钢枪,足尖踏地,惊起一片雪尘。

双枪交错,金鸣乍响,凌云翼枪出似赤蟒穿林,张允修应战如银蛟搅浪。二人来回缠斗了二十个来回,把众人看得眼花缭乱,只觉得红缨卷雪,银锋劈霜,两杆枪铿锵间,带起猎猎劲风。

忽然“噗嗤”一声清响,张允修翻身躲枪的瞬间,被调皮的枪尖划破了裤腰,下一瞬绒毛纷飞……

众女捂着眼睛惊呼一声,允修手中的银枪,脱手飞旋了三匝,斜插在雪地里,兀然震颤。

凌云翼抚须长笑,“你们年轻人就是太爱脸,打仗露腚,那不是常有的事。”

“老匹夫,你不讲武德。”允修提起裤子,红着脸怒吼,也不管什么尊老敬贤那一套了,“尽耍阴招,算什么英雄好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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