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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12章 神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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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说“神主”完全就是“水货版本”的圣人雏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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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少是模仿出了一丝“神韵”。

而普通的修炼者,唯有在成就【王座】之后,才能做到“口含天宪,一言九鼎。”

……

当然,圣人乃是能以己心取代天心,将世界化作自身“私域”的存在。

完全可以与世界“讨价还价,不落下风”。

“神主”这种微风吹皱湖面的存在,与能修人工湖的圣人终究是差远了。

……

然而即便如此,“神主”却也是拥有了一些极为不可思议的能力。

比如“赐福”。

……

赐福,通常盛行于神灵体系,乃是神灵强行超拔信徒生命本质的一种手段。

但普通的神灵,只能为自家信徒进行赐福。

强大一些的神灵,或许还可以“泽被苍生”。

……

然而无论神灵如何强大,祂们都无法为路边任意一枚石头进行“赐福”。

这却是因为神灵的力量必须被“见证”,然后才能发挥效用。

只是死物的石头,自然是无法“看见”神灵。

……

但“神主”不同。

与神灵的自私自利截然相反,“神主”乃是博爱的。

神灵的一切源自于“被见证”,或者说【掠夺】。

神灵诞生于“被信徒见证”,任何生命“见证”神灵的存在,都将会为其存在“贡献”力量。

……

神主的诞生,却是“自内而外”。

神主需要【见自我,见天地,见众生】,然后才有资格被“见证”。

或者说唯有被神主“见证”的存在,才有资格“见证”神主。

……

即任何被神主“见证”的存在,都将能够见证神主的存在。

即便是一枚小小的石头,只要它存在于神主“心中”。

那么它也能见证“神主”的存在,自然也能接受“神主”的赐福。

这便是“神主”的独特之处。

……

“我现在之所以未成就【神主】,便是因为没有被外界【见证】。”

“这一步原本是顺理成章,水到渠成的事情。”

“但我却是不想,至少现在不想踏出这一步。”

……

无论陈琦与【地仙界】,乃至于【蜃】以及【尼特莱兹号】如何“争斗”。

但在【陈琦】这一身份,或者说“真我”上,祂们却是统一的。

正常而言,只要【陈琦】被外界“认知”。

他便会立刻成就“神主”。

……

然而现实却是,一旦【陈琦】被外界认知。

他便会立刻被裁决之剑斩杀。

……

可以说是裁决之剑堵死了【陈琦】的“神主”之路。

但导致这一切的,却是陈琦自己。

若非陈琦执意“自杀”,【陈琦】早就成为神主了。

……

“其实在【陈琦】真实显化的那一瞬,已然完成了被见证。”

“或者说那一刻的我,已然成就了神主。”

“无论是我本身,还是【地仙界】,都可以在那一瞬动用神主的力量。”

“然而【地仙界】眼光却是太高了,根本就看不上这点力量。”

“或者说祂并不认为这点微不足道的力量有啥用。”

“但我却并不这么认为!”

……

自觉时机成熟的陈琦,决定让【地仙界】见识一下蝼蚁的力量。

有时候蝴蝶只是轻轻扇动一下翅膀,便足以改天换地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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